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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 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3 月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提出制定全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快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规范「新三样」污染防治,并探索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跨省域「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

发布日2025-03-07

2025 年 3 月 7 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 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其中对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作出部署。

要点

  • 制定全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 加快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支持芜湖、马鞍山、铜陵、滁州等市围绕汽车、钢铁、铜冶炼、光伏等行业探索建设路径。
  •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动危废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
  • 排查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规范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及动力电池等「新三样」污染防治。
  • 深入推进长三角固废危废联防联治,探索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跨省域「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

工作要点围绕「无废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与长三角联防联治作出年度安排。省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利用处置企业可结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具体部署,推进相关规范化工作。

资料来源

《2025 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转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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